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汇通街(合作路口)至原112线(长城汽车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行审招标核【202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沿汇通街(合作路口)至原112线(长城汽车厂)进行污水管网建设,管网长度3000米,管径范围为DN800。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后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出具银行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已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不少于两个月(含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5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具备并有效; (3)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2 09:00:00 至 2022-08-2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1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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