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西片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企业及...
· 2024-05-31
[0]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西片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企业及零星路段覆盖)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GYFFJSZ2024050012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西片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企业及零星路段覆盖) |
标段编号 | GYFFJSZ2024050012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西片区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企业及零星路段覆盖)工程总承包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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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4日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西片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企业及零星路段覆盖)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西片区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企业及零星路段覆盖)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华山路、波司登大道等主要道路 2.1.2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道9.5km,并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 2.1.3 合同估算价:66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8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初勘报告及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报审工作,并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另需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施工许可等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格其中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接过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设计业绩,462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时任何一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如为设计或监理业绩,462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金额),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自2022年05月3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5月3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2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四、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4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七、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yfzx/)上发布。 | 九、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66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 十、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九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高邮市凌波路26号 | 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66号 | | 邮编:225600 | 邮编: | | 联系人:黄昌里 | 联系人:刘工 | | 电话:18361424466 | 电话:15751657606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十一、备注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公告正文中要求的保险期限与该条不一致的以该条要求的为准。 | 2024年05月30日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西片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企业及零星路段覆盖)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西片区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企业及零星路段覆盖)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华山路、波司登大道等主要道路 2.1.2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道9.5km,并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 2.1.3 合同估算价:66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8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初勘报告及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报审工作,并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另需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施工许可等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格其中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接过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设计业绩,462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时任何一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造价462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如为设计或监理业绩,462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金额),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自2022年05月3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5月3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2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四、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4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七、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yfzx/)上发布。 | 九、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66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 十、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九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高邮市凌波路26号 | 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66号 | | 邮编:225600 | 邮编: | | 联系人:黄昌里 | 联系人:刘工 | | 电话:18361424466 | 电话:15751657606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十一、备注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公告正文中要求的保险期限与该条不一致的以该条要求的为准。 | 2024年05月30日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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