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肥城市安临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肥审批投资字【2023】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肥城市宏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肥城市宏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交易编号:FC-GC-20240528-02001
2.2项目名称:肥城市安临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肥城市安临站镇
2.4建设规模:污水处理站1.1万m3/d,雨污水管网约63㎞
2.5工期要求:工期为5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开工令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肥城市安临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52.06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3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总监;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告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肥城市宏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临站镇文化路001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38-207685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43号中鲁远洋大厦6层
联系人:王文静
电话:18563750198
电子邮箱:myjnzb@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321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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