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衡阳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衡发改审〔 2020〕4号文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全过程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 ( 含结算审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1)项目 名称及 建设规模:
衡阳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位于衡阳市中心老城区。包括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四个老城区现状雨污分流改造(含市政道路修复),包括雨水管网(最大管径 d3000)约194km,污水管网(最大管径d1500)约53km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99560.93万元 , 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 169934.46万元 。本项目招标上限值为 288.22万元。
招标范围:
( 2)衡阳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范围以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动态成本管理:
参与合同交底、过程中变更签证的估价、现场核量、核价及复审工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变更方案的商务分析、每月月报的上报(包括变更签证台账、结算台账、付款台账以及编制说明等等);适 时分析找出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的各种因素,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参加与合同及造价管理相关的各种组织协调会议和例会,并根据需要在会议上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各种付款申请单据,包括付款文件编制或审核、完成工作量的计算或核定、合同外工作量的审定等,根据合同规定做出相关费用的增加或抵扣,向甲方提供中期及最终结算付款报告。
2.2、只要甲方需要,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涉及本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咨询服务。
按甲方要求,根据施工图即时提供有关建筑材料和机电设备的信息,供甲方选材及订货之用,对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报价进行审核并出具设备、材料批价单由业主审批后作为结算之依据。
2.3、结算管理:
根据甲方结算计划合理安排,并根据合同要求的结算时间内完成结算工作;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有关索赔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审查由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咨询、监理、总包、分包、供应商等)编制和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对竣工结算文件的依据性、完整性、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并同甲方一起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协助甲方处理与工程造价财政评审和审计相关的事宜 ;提供工程缺陷的造价评估及扣款意见;对项目造价进行后评估分析,并提供造价指标分析及造价控制效果分析报告;
本阶段的其他相关工作。
2.4 造价管理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成果:
2.4.1 现金流量计划及修订
2.4.2 合同变更(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费用报告
2.4.3 付款报告(期间及期终)
2.4.4 资金用款报告
2.4.5 动态成本分析报告
2.4.6 索赔评估报告
2.4.7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2.5 造价管理成果要求
2.5 .1咨询人的成果文件需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提交。
2.5 .2咨询人提交的各类报告、文件应以中文编写。
2.5 .3咨询人提交的所有报告、文件等,均须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文本给委托人。
2.5 . 4 按照《衡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衡财审 (2021)589 号)文件要求接受市财中心的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支付最终咨询服务费 。
( 3)服务周期:服务时限从服务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 全过程 完成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4)服务质量: 符合省、市、县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
( 5)标段划分:共设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拟任本次项目负责 人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有关人员在提交截止时间前近 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 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00分 止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 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00分 止。请投标人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4-8232103
八 、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8.3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8.4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衡阳市环城北路 101号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 0734-82916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20-8354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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