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启动区景观及配套工程施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4-340124-04-01-766178 1.4招标人:安徽矾山文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矾山文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启动区景观及配套工程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71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715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文旅景区业态,项目位于合肥庐江县矾山镇,景观面积约125000㎡。本项目为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启动区景观及配套工程,着力打造成内容丰富、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动,具有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务设施的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的旅游景区。 2.7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2.8计划工期:472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启动区景观及配套工程,其中景观面积约125000㎡。施工包含土方工程(含堆土及造型)、景观硬景工程(包含景观廊架、景观亭、景观水池、喷泉、景墙、地面铺装、景观小品等)、软景、绿化工程、景观给排水、电气工程、雨污水管网(含与市政管网的接驳)、原历史遗迹的保护升级、景观融入、室外消防给水、室外给水、及所有与景观工程、雨污水工程有关的报批、验收等。本项目图纸、清单范围综合包干;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具体详见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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