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4-0446
二、项目名称:和县2024年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EPC)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海峰大厦7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和县2024年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EPC)包含乌江宋桥、香泉泉水、西埠鸡笼山片3个精品示范村内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提升,西埠镇聂兴圩汲家湾中心村等6个中心村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亮化工程、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绿化工程、沟塘清淤及污水管网工程(主管、支管)等,其中最大管径为315毫米。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改行审(2024)201号、和发改行审(2024)207号、和发改行审(2024)212号、和发改行审(2024)213号、和发改行审(2024)203号、和发改行审(2024)232号、和发改行审(2024)260号、和发改行审(2024)240号、和发改行审(2024)200号),项目统一代码:2406-340523-04-01-365105、2406-340523-04-01-395674、2406-340523-04-01-746148、2406-340523-04-01-485170、2406-340523-04-05-762519、2407-340523-04-01-588143、2407-340523-04-01-386827、2407-340523-04-05-306136、2405-340523-04-05-119742。
3、投资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约为9153.62万元。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组成。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303.63万元。
其中:
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288.55万元。
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8015.08万元。
各子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分别为:
子项目1:和县西埠镇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汲家湾中心村建设项目
子项目1最高投标限价为347.2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2.07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35.15万元。
子项目2:和县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张家集中心村建设项目
子项目2最高投标限价为341.46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1.87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29.59万元。
子项目3:和县石杨镇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金城中心村建设项目
子项目3最高投标限价为328.39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1.41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16.98万元。
子项目4:和县历阳镇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元陈湾中心村建设项目
子项目4最高投标限价为314.5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0.93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03.57万元。
子项目5:和县功桥镇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功桥社区唐杨中心村建设项目
子项目5最高投标限价为316.6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1.00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05.65万元。
子项目6:和县功桥镇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南义社区司王中心村建设项目
子项目6最高投标限价为311.9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0.84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01.07万元。
子项目7:香泉镇2024年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子项目7最高投标限价为1451.24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50.43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400.81万元。
子项目8:和县乌江镇2024年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子项目8最高投标限价为2555.74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88.81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466.93万元。
子项目9:和县西埠镇2024年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子项目9最高投标限价为2336.5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81.19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255.33万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2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30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A和B:
A、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B、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2)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3、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职工;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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