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城区易涝点治理项目(一期)(HBSY-202411SZ-037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SY-202411SZ-037001001 |
1.招标条件 |
十堰市中心城区易涝点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十发改审批[2023] 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争取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恒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十堰市中心城区。 建设规模:十堰市中心城区易涝点治理项目(一期)位于十堰市城区,共包含16个点位:公园路、上海路、重庆路、十堰东高速出入口、发展大道文旅城段、人民路盐业公司段、北京北路、郧阳路与汉江路路口、黄石路与汉江路路口、文化广场、人民广场、火车站南广场、白浪海口路路口、福建路、江苏路、邮电街,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公园路新建1.8x1.9米排水沟1268米,改造1.5x(1.0+1.0)米排水沟1150米等。(2)上海路、重庆路、福建路、火车站南广场、发展大道文旅城、十堰东高速出口、北京北路、福建路、江苏路、邮电街等路段新建DN600雨水管道3649米,DN400雨水管道1445米等。(3)人民路盐业公司段新建DN1200雨水管道159米等。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3526.62万元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的市政排水(雨水或污水,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竣工验收备案详情截图。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施工内容的单位担任;(2)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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