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临漳县城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临漳县城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二期)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批字【2022】5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城区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临漳县城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二期) 2.1.2建设内容:从金凤大街与朱雀大道交叉口西侧新建 D1000 雨水道,管长 800m,由南向北排向七子湖与三台湖连接管,恢复拆除路面,统一沥青混凝土罩面;建安路(东门大街-邺令大街)新建 D1200 雨水管道 400m,排向邺令大街新建 D1400雨水管道,恢复拆除路面;邺令大街(人民路-玄武大道)段道路长3200米,道路红线 30米,道路断面:人行道5m 车行道20m 人行道5m,道路结构为:18cm水泥稳定碎石 10cm沥青混凝土,人行道结构为:8cmC25混凝土 3cm干硬性水泥砂浆 6cm透水砖。新建D1400雨水管3000m。 2.1.3质量要求:合格 2.1.4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8 00:00至2023-02-23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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