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工项目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3]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项目名称:大名县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工项目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金滩镇。 2.1.3资金来源: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2.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5建设内容:(1)建设地点:大名县金滩镇(2)建设规模:室外硬化3342平方米,铺设给水管网608米,消防管网232米,污水管网32米,雨水管网190米,燃气管网100米,铺设电力电缆3439米,新建2*800KVA箱变。(3)工期:12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7 00:00至2023-06-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1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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