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 柏乡县行政审批局以柏行审批审字【20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服务中心、给排水管网工程、供配电管网工程、燃气管网工程、通信管网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其中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8511.53平方米,建筑面积11922.33平方米,服务中心环形道路长242米,混凝土路面1398平方米,透水砖路面1200平方米,路缘石280米,地面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6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22个,5G配套微基站站位55个;道路长4163米,沥青路面26341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4384平方米,路缘石8326米,给水管网5159米,雨水主管网4272米,污水主管网4621米,行车道信号灯7套,人行道信号灯14套,路灯203套,电力管网4085米,通信管网4019米,国槐165棵,木槿165棵,绿化8219平方米(撒草籽5219平方米,大叶黄杨篱3000平方米),燃气管道950米,充电桩83个,路边机动车道停车位662个等配套附属设施。上述内容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说明,特别提醒:本次一期工程不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中所涉及的槐北路西延的所有内容。
2.2招标范围: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涉及的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7 00:00至2023-06-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工兴街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王维森 | 联系人: | 孙晓亮 |
电话: | 0319-7717968 | 电话: | 15612177217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391275087@qq.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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