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乌苏2023年桑蚕茧丝绸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运营)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2023年桑蚕茧丝绸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运营) 工程总承包(文号:乌发改[2023]145号)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乌苏市兴秀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113283468.30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新建9栋,项目总建筑面积45706.6㎡,15#、20#繅丝车间均为9704.56㎡、16#后整车间10332㎡、17#、18#返丝车间均为2811.01㎡、19#副品车间5268.51㎡、21#污水处理厂4976.81㎡、门卫室2个98㎡(各49)+两个成品岗亭及用地143592.72平方米范围内室外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 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乌苏2023年桑蚕茧丝绸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运营) 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1、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使用的所有工程设计(含与市政管网、线路、道路连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给水管网、供暖管网、电力线路、道路、场坪硬化、绿化及灌溉、场地平整、围墙设施、弱电线路;包含相关本工程手续审批、报建手续的配合、施工阶段服务、工程验收。包括相关部门、专家对施工图评审意见所做修改发生的全部设计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图纸会审及非颠覆性修改范围内设计变更后发生的设计费用;(非颠覆性修改指:修改内容不超过20%)2、施工: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手续办理,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临电、临水、临时道路、与完成该工程相衔接的所有市政碰口工作内容及手续,设计图纸范围外此部分费用以签证方式结算,计算方式据实结算及依照招标文件计价方式结算(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3、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设备、附属设备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专用工具、试车备件、备品备件)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接、保、检、安装、调试直至性能考核合格。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交钥匙工程。;运营范围包括: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运营期为15年,具体详见运营合同。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
总工期:169日历天
运营服务期:运营期15年,实现本项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否则有总承包牵头单位补尝贬值部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均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投标其他条件:
4.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4.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含)及以上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3运营单位拟派运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 3 个月社保。
4.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施工单位:近三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1 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②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时间要求:近三年 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5.财务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指 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1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 号)规定具有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2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资料员各不少于 1 人;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 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5.2信誉要求:
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 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9日到2023年03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市兴秀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丝路诺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乌苏市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帕米尔街100号大桥大厦708室 |
联系人:李国航 | 联系人:马泽新、袁艺嘉 |
电话:18935887760 | 电话:18409912385、1303133322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02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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