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代理项目(HBYY-202403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Y-202403QT-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代理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上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阳区茶店镇(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15亩。新建污水管网19610米,改造污水管网49432米,新建道路3980米。 其他: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用地面积约215亩。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污水管网19610米,改造污水管网49432米,包括更换主要交通干道下的污水主管网、污水入户连通管及社区污水管网主次连通管。(2)建设配套道路3980米。其中,卫校南路820米,红线宽20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建设大道1730米,和平路1430米,红线宽均为40米,等级均为城市快速路,设计时速均为60km/h。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1067.74万元 ;计划开始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1067.74 万元。 | |||||||||||||||||||||||||||||||||||||||||
2.3其他:最高限价:监理服务费按建筑工程结算审计费用的1%计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理项目不超过 2 项。 (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 3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工程造价大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近三年在投标过程中没有涉嫌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骗取中标、弄虚作假被相关部门通报的;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因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被相关部门通报;⑨近三年监理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通报(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为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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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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