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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2SJ0157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52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蒋晓佳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37027927 |
招标标段名称: | 松江区洞伟路(渔洋浜-塘砖路)道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位于松江区洞泾镇,南接鱼洋浜河南侧现状洞伟路,北至现状塘砖路交叉口 |
工程概况描述: | 批量招标工程总概况:(本项目)松江区洞伟路(渔洋浜-塘砖路)道路新建工程(主标段):本工程位于松江区洞泾镇,南接鱼洋浜河南侧现状洞伟路,北至现状塘砖路交叉口。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1、道路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399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2m;2、桥梁工程:新建鱼洋浜桥1座,跨径组合为单跨25m;小浜桥1座,跨径组合为8m+16m+8m=32m;3、同步完成雨污水管网、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松江区洞泾镇同乐路(莘砖公路-塘砖路)道路新建工程: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南起莘砖公路,北至塘砖路。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1、道路工程: 本工程道路全长约765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m;2、桥梁工程:新建同乐路桥1座,跨径组合为8m+16m+8m=32m;3、排水工程:敷设DN1000-DN1350雨水管道 750m,DN400-DN600污水管道630m;4、附属工程:同步完成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洞泾镇江川南二路(顾村泾-塘砖路)道路改建工程:本工程位于松江区洞泾镇北起顾村泾,南至塘砖路。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652.72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m;2、排水工程:敷设DN400HDPE双壁缠绕雨水连管296m,DN800-DN1800钢混凝土雨水管道780m,DN300-DN400HDPE双壁缠绕污水管道595m;3、附属工程:同步完成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洞泾镇杨树溇路(沪松公路-江川南二路)道路新建工程:本工程位于松江区洞泾镇,西至沪松公路,东至江川南二路。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527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m;2、排水工程:敷设DN400HDPE双壁缠绕雨水连管267m,d600-d12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729.50m(含预留管);3、附属工程:同步完成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本次批量招标工程概算总投资合计:17902.64万元,建安工程费合计:9898.46万元,最高限价合计:9186.7135万元。 |
工程总投资: | 5216.41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455.36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2025039.00元人民币(3202.5039万元) |
施工工期: | 18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2202SJ0157C01、2202SJ0156C01、2402SJ0022C01、2402SJ0023C01 4个项目采用批量招标,投标人应同时获取所有标段资格预审文件且提交所有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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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开标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1个或1个以上的合同价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的道路工程(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填写)。若无法体现出上述业绩要求要素的,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3. 其他:1、投标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2、本次批量招标至少配备2个项目负责人,且均符合本批量招标项目负责人要求,每个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次批量招标三个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 ||||||||||||||||||||||||||||||||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3月2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816258110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1、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3、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4、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7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同时形成资格预审入围投标人的决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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