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刘营庄区域城中村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路南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审批字[2022]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刘营庄区域城中村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刘营庄区域城中村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安置房及道路工程。①安置房建设。安置房规划总用地面积6568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017.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529.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488.7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外网等公用配套设施。②道路工程。道路工程包括荷花路(祥东路—刘屯北街)道路工程、刘屯北街(荷花路—唐古南路)道路工程、越西路(祥东路—刘屯北街)道路工程、支路30(谢南路—刘屯北街)道路工程、支路28(越西路—唐古南路)道路工程。共计4351米,包括道路、路灯、给水管网、污水管网、新建雨水管网、电力排管等内容。以上内容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唐山市路南区荷花路以东,祥东路以南,刘屯北街以北,唐古南路以西区域。(4)设计服务期限:3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5)最高限价:2477700元。
2.2招标范围:①安置房部分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工程的(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及电气工程等全专业)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室外综合网管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室外雨水管网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室外污水管网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景观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室外热力供电燃气给水等管网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方案、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等相关配合工作至本项目完工。②道路工程部分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工程的道路、路灯、给水管网、污水管网、新建雨水管网、电力排管等内容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方案、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等相关配合工作至本项目完工。以上内容未尽事宜详见发包人要求和合同条款。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A+B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能力。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组成联合体。 3.3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7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30 09:30 至 2022-10-1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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