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113-04-01-373902;2309-440113-04-01-577740;2309-440113-04-01-380548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先锋社区、市桥街大市社区、市桥街田心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番禺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3项目规模:2.3.1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项目概算总投资约786.266849万元。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立管改造工程、管网设施完善及修复工程、错混接改造工程共 4 个子项内容,项目本次整改面积约 11.21公顷。2.3.2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项目概算总投资约835.623245万元。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立管改造工程、管网设施完善及修复工程、错混接改造工程共 4 个子项内容,项目本次整改面积约9.64公顷。2.3.3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项目概算总投资约626.754326万元。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立管改造工程、管网设施完善及修复工程、错混接改造工程共 4 个子项内容,项目本次整改面积约 3.77公顷。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 ||
招标内容 | 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工程管理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2.6.1施工图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与管渠建设相关的论证报告及评审、■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验收配合、■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编制竣工图、■工程变更、■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等。2.6.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6.2.1施工内容包括:(一)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200-DN500污水管道长度约1861米,新建污水井165座,新建DN200-DN400雨水管2118米,新建b×h=200×200雨水盖板沟929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87座;新建雨水口61座,错混接改造107处,新建建筑立管6044.5米,同步对原有合流管进行清疏修复。(二)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200-DN400污水管道3401米,新建污水井215座,新建DN200-DN500雨水管1530米,新建300×300雨水沟49米,新建雨水检查井70座,新建雨水口41座,新建雨水立管3657米,错混接改造121处,其他包括建筑立管改造、出户管改造、现状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现状排水管网清淤、管道路面破除恢复、现状雨水口封堵及现状检查井开孔等。(三)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DN100-DN300 污水管 1436 米,新建污水井 81 座;新建 DN100-DN500 雨水管 1326.4 米,新建雨水检查井 44 座,新建雨水口 24 座;错混接改造 277 处,新建建筑立管 2559 米。其他包括建筑立管改造、出户管改造、现状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现状排水管网清淤、管道路面破除恢复、现状雨……(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712.01026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3.2.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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