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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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东丰县东泉酿酒厂建设项目 |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北街49号 | 东丰县东泉酿酒厂经销部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北街49号(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内),厂界外东侧和西侧均为汽修单位,南侧为道路,隔路为商铺,北侧15m处为一户居民。与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北侧15m处的居民。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座生产车间,1座酒库,1个锅炉房,1座灌装车间以及原粮库等。项目总占地面积776m2,总建筑面积710m2,年产酱香型白酒350吨(原酒)。 | 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①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黄水回用于发酵工序,不外排;刷锅水、锅底水同酒糟一起外售养殖户综合利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开发区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废水应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开发区污水厂进水指标要求。 ②废气 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30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 原粮破碎工艺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使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酿造车间采用封闭式车间,设置集气设施和15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主要包括:采用封闭式酿酒车间,封闭式储酒库,白酒储存过程采用封闭式容器,生物质锅炉燃料及灰渣均采用封闭式燃料仓进行存储,酒糟日产日清等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锅炉房设备、破碎设备和酿造车间设备等,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为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装置,风机安装隔声罩,生产设施合理布局,利用厂房建筑隔音等,经处理后,东、西、北侧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南侧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原粮破碎回收粉尘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滤膜和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锅炉灰渣及除尘灰送周边农户用作农肥;酒糟外售综合利用;破损酒瓶和废包装物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应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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