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EP-SXCG2024051A
二 、 项目名称:泗县刘圩镇和美乡村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兰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桃李文苑8#楼2号
中标(成交)金额: 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评审得分: 98.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泗县刘圩镇和美乡村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泗县刘圩镇和美乡村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为建设小湾 4条断头路长572米,宽3.5米,12厘米厚级配碎石,18厘米厚混凝土面板;老年房污水管网DN400长468米,支管网铺设及修复长1000米,50*50厘米窨井50个;广场污水管网DN300长500米,窨井8个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全部内容 。 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于宁 执业证书信息: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19191013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金正义(组长),徐康,张景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康泰鞋业三楼,联系电话:1815577212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泗县刘圩镇府东巷与上青大道交叉口西南80米
联系方式:13866695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康泰鞋业三楼
联系方式:18155772125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丙春、么天华
电 话:13866695192、18155772125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兰丽
采购文件
[EP-SXCG2024051A]泗县刘圩镇和美乡村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3)
招标文件正文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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