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MC2024CG192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小辛集乡李大塘村精品示范村污水管网及设备建设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清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城西镇工业园B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蒙城县小辛集乡李大塘村精品示范村污水管网及设备建设项目(三次) 施工范围:蒙城县小辛集乡李大塘村精品示范村污水管网及设备建设,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勇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202003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于光明、宋芳华、张纯民、龚保磊、郑雪峰(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282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9月18日
3.开标日期:2024年9月29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王勇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0月16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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