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常青藤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8316059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常青藤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闲置15栋厂房 |
建设单位 | 常青藤再生资源(上饶)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博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闲置15栋厂房,属新建项目。项目以外购的铝壳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芯、铝壳三元锂电池单体电芯、磷酸铁锂电池正极片、三元锂电池正极片、锂电池负极片及氢氧化钙、活性炭为原辅材料,通过检测、上料、分选、多次破碎、磁选、筛选、研磨、风选、包装等工序年生产磷酸铁锂粉碳粉混合物1669.538t、三元锂粉碳粉混合物1714.498 t、磷酸铁锂黑粉5695.013t、三元锂黑粉5695.013t、负极片黑粉3896.588t、铜粒2697.638t、铝粒1153.689t、除尘灰18.573 t、铝壳420t、磁性物质6t等。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正负极片回收利用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芯、三元锂电池单体电芯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的储存废气、破壳废气、低温烘干废气经密闭抽风系统微负压收集送入热解炉热解处理,热解炉产生的热解烟气经密闭抽风系统微负压收集采用二燃室焚烧+烟气急冷+两级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通过污染源产生点采用负压抽风,加强设备管道密闭性,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利用高效吸尘器吸尘等措施,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炭黑、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氟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TRVOC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二噁英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炭黑、镍及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标准限值;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 A.1 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喷淋塔废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碱液喷淋塔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通过园区雨水管网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入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上料机、输送机、破碎机、分选机、筛分机、粉碎机、风选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布袋和滤布、废气处理钙渣、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置;初期雨水沉淀渣委托专业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以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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