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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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阜4901、阜4903H、阜4905H平台10口井钻试工程 | 新疆阜康市境内,距阜康市北偏东49.7km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92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0万元,占总投资的3.32%。项目新钻10口井,分别为阜4901井、阜4901-W-1井、阜4901-W-2井、阜4901-W-3井、阜4903H井、阜4903H-W-1井、阜4903H-W-2井、阜4905H井、阜4905H-W-1井、阜4905H-W-2井。采用三开井身结构,钻井总进尺51610m。单井钻井期约70天,单井试油期约180天。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划定路线,禁止乱碾乱轧;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各种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占地,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完井后施工机械、设备及时撤离,废水和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临时占地经济补偿协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达标柴油,加强设备维护;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不稳定无法进行回收,经排气管线燃烧后排放;对易起尘物料遮盖,加强车辆管理。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收集至专用储罐后由罐车拉运至吉祥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同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储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
2 | 新疆黑石碳科有限公司600万吨年清洁煤项目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石梯子乡新疆黑石碳科有限公司厂区内南侧 | 新疆黑石碳科有限公司 |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40万元。项目占地308200平方米。建设内容:汽车受煤坑,智能分选车间、1#装载点、主厂房、浓缩车间、原煤储煤棚、1#块煤棚、产品煤棚、汽车快速装车站、机修车间及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危废库、汽车快速装车站、电气楼、汽车地磅房、汽车冲洗台、锅炉房以及栈桥等。选煤工艺采用重介,年选煤600万吨。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生物质锅炉废气和粉尘。本项目采用专用的生物质锅炉,禁止采用煤炭作为燃料,废气通过一套低氮燃烧器+SCR+双碱法+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40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标准(50mg/m3);转载点、装卸车节点安装喷雾降尘装置,设置全封闭运煤廊道和储煤设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排放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洗煤废水经循环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实现水路闭路循环,100%不外排;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GB/T18920-2020),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皮带运输、装载机等,采取减震、密闭、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矸石外售给相关单位用于制砖或综合利用(如回填采坑等);煤泥掺入产品中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炉渣和脱硫石膏交由周边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
3 | 新疆安塑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ET塑料瓶片建设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绿色建材产业基地B-08-01-25 | 新疆安塑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金咨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 厂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 项目原料通过汽车直接运至厂区卸至生产车间内,人工拆包后投入上料机。将塑料进行破碎,破碎成1-5cm碎片。破碎采用湿法破碎,物料在水流动力及驱动装置带动下进入破碎室。湿式破碎先对物料充分润湿后再进行破碎,几乎无粉尘产生。破碎后的物料随水流一同进入摩擦机。湿法破碎完成后经提升至摩擦机(含水)内进行打磨工序,通过打磨互相摩擦将塑料片上的灰尘及标签摩擦脱落,经清洗、摩擦后的物料随水流经甩干机脱除一些杂质及湿法破碎带走的部分水后通过输送装置送至清洗池。甩干机脱出的水直接返回清洗水槽。清洗水槽内较重的物料在离心作用下进入两级清洗池。不同比重的物料在水力作用下实现分离,生产废水经格栅+沉淀+活性污泥法的处理工艺将清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较重的杂质沉淀至池底,在提笼作用下从池底分离出来。清洗池定期清理产生泥渣,产生的浮渣经收集过滤后作为本项目的产品统一外售,沉淀的杂质定期清掏,定期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用湿法破碎工艺,破碎机进料口设有出水口,对物料充分润湿后再进行破碎,物料在水流动力及驱动装置带动下进入湿法破碎室进行破碎,破碎装置密闭。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废气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阜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格栅+沉淀+活性污泥法的处理工艺将清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所有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拆瓶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经收集后作为本项目的原料进行破碎;清洗水池内不同比重的物料在水力作用下实现分离,较重的杂质沉淀至池底,在提笼作用下从池底分离出来,定期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废矿物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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