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东站站房客运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焦作东站站房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以《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焦作东站站房客运设施改造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郑铁计函〔2024〕6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无。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交易进场工程编号:24-GC-0910
招标编号:ZZJY-铁(2024)-056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焦作东站
建设规模:焦作东站站房客运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含增设客运广播、视频监控、安检设施、检票闸机、电子客票、旅服系统等;电力按需增容;电力、通信、暖通、给排水、消防、标识等配套改造。
主要工程内容:
(一)通信工程。
1.车站通信机械室新设视频存储设备,包含24口交换机(全光口)1台、3KVA UPS 1套等,候车厅增设视频摄像机接入通信机械室交换机,同步对新乡云节点进行扩容。配套光电缆敷设、钢管防护、ODF及终端箱安装、设备调试开通等。
2.通信机械室新设-48V/200A高频开关电源1套,配套200AH蓄电池组2组,新增高频开关电源及蓄电池组接入既有动环监控系统。
(二)信息工程。
1.客票系统。
⑴焦作东站进、出站口各新设全自动人证合一检票闸机2台、半自动人工进站闸机1台,同时设置手持移动检票终端1台等。
⑵车站综合服务台设置自助售(取)票一体机、自动退(改)签一体机各1台、客票系统管理终端1台、窗口人工售(补)票机1台、公安临时制证机1套等。
⑶车站信息机房设置客票路由器、核心交换机(24口)、防火墙各2台、客票安全控制器1套,应急服务器1台等。
⑷车站客票系统新增设备利用通信传输通道接入集团公司既有客票系统,软件安装及调试、新增设备机柜、设备安装及调试、光电缆敷设、电源防雷等按规范设置等。
2.旅客服务信息系统。
⑴管控平台。
焦作东站信息机房新设应用服务器、接口服务器各1台,24口核心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各2台,车站综合服务台设业务操作终端1台等。
车站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系统通过通信专业提供的数据网通道接入集团公司既有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系统,新设设备安装及调试、应用软件安装及调试、光电缆敷设、电源接引、综合防雷等按规范要求设置等。
⑵客运广播系统。
车站新设客运广播系统1套。主要包含在车站站前广场、候车大厅、走廊通道、卫生间等处新设6W、30W等功率的扬声器10个;信息机房新设广播控制主机2台,100W网络数字功放2台、300W网络数字功放3台,24口网络交换机1台,广播话筒2个,广播系统设备机柜、信源设备、无线手持对讲机、调音台、新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电缆敷设及防护、电源接引等配套设施设置。
⑶综合显示系统。
在车站进站口、检票口等处新设候车屏、出站屏各1块,车站工作人员办公、值班等处设置到发通告终端台4台。车站信息机房设置同步控制器、异步控制器、光纤收发器、24口交换机等配套设施。
新设显示屏按LED屏、P4全彩规格设置。新设设备安装及调试、光电缆敷设等配套设施设置,新设设备通过网络通道接入集团公司既有旅服系统生产管控平台等。
⑷视频监控系统。
在车站信息机房、综合服务台、客运值班室、走廊等处新设网络高清摄像机5台,信息机房新设16口交换机1台,NVR硬盘录像机1台(含监控硬盘),在客运值班室等处安装监控终端3台等。
新增摄像机安装及调试、光电缆敷设及防护、设备电源接引及综合防雷、光收发器及设备机柜等配套设施按规范设置。
⑸安检系统。
车站新设安检系统1套。主要包含固定式安检仪1套(含传送带、活动围挡、防爆器材柜、处置台、站立台、综合机柜等),小型可移动安检仪1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安检门、防爆毯、防爆罐、安检管理终端等设备设施,新设设备光电缆敷设、电源接引及防护,设备综合防雷等按规范配套设置。
⑹入侵报警系统。
新设入侵报警系统1套,报警主机、主控键盘、报警控制器等设备设在公安值班室,同时在票据室设置紧急报警按钮或红外微波双鉴探测器,新增设备电缆敷设、电源接引及综合防雷等按规范配套设置。
⑺门禁系统。
在车站票据室、进出口等处设置门禁系统1套。主要包含设门禁控制器3个,磁力锁、读卡器、出入门按钮、交换机等设备设施设置,电缆敷设及防护、电源接引及防雷等配套设施按规范设置等。
⑻一键报警系统。
在综合服务台、安检设备等处设置一键报警系统1套,报警主机等后台设备设置在公安值班室。
⑼其他。
车站时钟系统与LED现实大屏合设。新设公安管理信息系统1套。新建信息机房、客运值班室等区域设置综合布线系统1套,并新设15KVA UPS 1套以及电源及环境监控设备1套等。各新设系统及设备电源接地等符合规范要求。
(三)电力。
1.新设160kVA箱变一座,为站房照明、动力等提供电源,为信息设备、机房空调、通信设备等提供主用电源。高压电源自10kV镇北线就近接引,设计须进一步优化、完善地方高压电源接引设计方案。车站既有160kVA杆架变压器利旧,为信息设备、机房空调、通信设备等提供备用电源。
2.站房内照明、插座、动力、接地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相关配套。
(四)室内通风空调工程。
候车厅、活动室、值班室等房间新设冷暖分体式空调,信息机房新设机房专用空调。卫生间、开水间设机械通风,采用吊顶式换气扇。配电室设机械通风,采用自动温控风机。
(五)给排水、消防工程。
站房生活用水接自既有给水管道,室外新设计量水表。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制,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管网。
站房新设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外设埋地一体式消防泵站一座,内含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有效容积108m³),消防泵房内设消防泵、稳压控制系统、潜水排污泵、控制柜、电源柜等。站房室内新设微型消防站1座、轻便消防水龙4组,室内按规范配置灭火器。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4工期:三个月;
2.5 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国铁集团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符合国家、行业最新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2.6质保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执行(注: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年限),不满两年的按照两年质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必须具备本项目施工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二)业绩要求:2019年8月~2024年8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近 5 年)完成的铁路站房信息工程项目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内容必须包括信息客服系统以下关键设备及安装工程;窗口售票、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补票等客票发售与预定系统设备,旅客服务信息系统与生产管控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系统平台须符合原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旅客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铁信息[2013]52号)的要求,满足接入既有郑州铁路局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平台的条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竣工报告(或竣工证明材料)。
关键设备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窗口售票、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补票等票务系统设备,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须具有铁路站房客服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已通过验收并开通运行一年及以上应用业绩(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等业绩证明文件),并声明产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身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尚无业绩的关键设备应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技术审查;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专用产品论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科信〔2023〕152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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