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以 丛审批[2024]60号 批准, 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 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污水管网52480米;对溢阳河、输元河河道两岸的垃圾进行清理,共计1857t;对滏阳河、输元河、北湖和七条沟渠进行岸坡平整,并进行生态护岸。2.1.3服务期限:审计委托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为止。2.1.4质量标准:合格。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2.2 招标范围: 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包括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核算、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髋獾群怂恪⒖⒐そ崴闵蠛恕凑斜耆艘笏媸碧峁┯泄毓こ淘旒鄣木弥副昙笆荨⑼瓿善渌喙刈裳ぷ鳎谰葑ㄒ抵断蛘斜耆颂峁┳ㄒ捣瘢鼍呦钅渴┕す谈偕蠹萍敖崴闵蠹票ǜ妗?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1.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特别说明:注:(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600:00:00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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