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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及仓配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2024-01-10

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及仓配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及仓配基地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开发区庄甸工业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重建乙醇储罐区(配套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及化验检测中心、改建药材仓库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乙醇储罐呼吸废气

非甲烷总烃

乙醇储罐采用埋地储罐,乙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通气管(管口高度高出地面4.5m)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化验室废气

非甲烷总烃

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盐酸雾(以)HCL计、硫酸雾、硝酸雾(以NOx计)

酸性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PP洗涤塔处理达标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厂界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车辆尾气

CH、NO2、CO

间断不连续排放,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地表水环境

化验室设备及器具清洗废水

PH、急性毒性、BOD5、COD、SS、NH3-N、总氮、总磷、总氰化物、色度、总有机碳、动植物油

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池(1个,3m3)预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污泥挤压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40m3/d)处理后达标后外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的限值

化验室清洁废水

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器具润洗废水(纯水润洗)

污水处理站污泥挤压废水

PP洗涤塔废水

PH


全部回用,不外排

声环境

进出车辆

噪声

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

设备

噪声

墙体隔噪、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的措施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化验室日常产生的未沾染试剂的废包装箱、废纸、废塑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未沾染试剂的废化验器皿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验室纯水制备固废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培养基放到蒸汽灭菌器灭菌后,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化验室废液、废弃容器、过期试剂、废活性炭、中和池污泥)经危废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土壤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为池体及罐体,池体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表层已用水泥进行了硬化处理,防渗性能好,罐体为密闭罐体,发生渗漏的可能性不大;项目依托原项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已用水泥进行了硬化处理,且地面及墙角及地面进行了防渗处理;每间危废暂存间均设置了托盘,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废收集桶内,再至于托盘内,液态危险废物均用带盖收集桶收集存储,可避免危险废物泄漏至外环境;乙醇储罐为双层储罐,乙醇储罐均设置于防渗罐池内,防渗罐池内的空间应采用中性沙回填,可防止乙醇外泄;厂区除绿化带外,其余区域地面均用水泥进行了硬化处理,起到了防渗效果。

生态保护

措施

厂区内种植了绿化带,绿化面积为4200m2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药品室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分类摆放,剧毒试剂存放点设置安全柜且设置双人双锁,建立严格入库、出库手续,派专人管理,以防止剧毒试剂泄漏外流。②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雨、防晒、防渗等措施,制定危废管理制度,危废分类、分区摆放,收集桶放置在托盘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危废收集储存、转运过程防止遗漏,工作人员正确穿戴防护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手套等。③乙醇储罐拟采用双层储罐,且乙醇储罐均设置于防渗罐池内,防渗罐池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内表面拟称玻璃钢或其他材料防渗层,防渗罐池内的空间应采用中性沙回填;乙醇储罐区拟设置防渗漏报警装置,一经发现乙醇泄露,可及时处理,防止乙醇外泄;乙醇储罐区配套设置灭火器材,且项目拟于储罐区旁建设1个容积为的315m3的消防水池,若厂区发生火灾事故,可及时扑灭,防止火灾进一步蔓延。④操作和处理易燃、易爆试剂时,应远离火源;对易爆炸固体的残渣,必须小心销毁;不要把未熄灭的火柴梗乱丢;对于易发生自燃的物质及沾有它们的滤纸.不能随意丢弃,以免造成新的火源,引起火灾。⑤本项目建设完成投运前,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对公司现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且建设单位应按照修订后的预案中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演练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①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工作;

②投入运行后,及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要求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完善危废暂存间台账管理。

④本项目建设完成投运前,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对公司现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且建设单位应按照修订后的预案中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演练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106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等要求变更排污许可证,待公司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本项目方可投入试运行。

⑥项目竣工验收时隐蔽工程(乙醇储罐区防渗工程内容)须提交工程监理或工程验收报告。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4275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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